隐私政策
修订说明 — 本隐私政策自2026年10月5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完整公开了处理咨询时所使用的服务(受托人)及境外转移事项,并按照实际处理方式更正了相关内容。变更内容可在15. 隐私政策的变更的变更前后对照中查阅。
本公司依据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及权益,并顺利处理相关投诉,特制定并公开本隐私政策如下。 本政策适用于本公司运营的网站 cellogram.co.kr(含备用域名 clearmed.co.kr,以下简称「本网站」)以及通过本网站提出的咨询。 本政策以韩文撰写,译本与韩文版本内容不一致时,以韩文版本为准。
1. 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
本公司为下列目的处理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发生变更时,将依据该法第18条另行征得同意等,采取必要措施。
- 答复咨询及交易洽谈 — 答复通过咨询表单或电子邮件收到的咨询,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信息及学术资料,洽谈报价及交易条件,管理咨询记录。
- 网站运营及安全 — 提供本网站,防止咨询表单被不当使用(垃圾信息、过量请求),排查错误。
- 便利功能 — 根据推定的访问国家提示页面语言,并在咨询表单中自动选择国家。
- 使用统计(同意使用 Cookie 时) — 通过分析访问统计改进本网站。
未经信息主体另行同意,本公司不会发送广告性信息。
2. 处理的个人信息项目
2-1. 在咨询表单中直接填写的信息
| 类别 | 项目 |
|---|---|
| 必填 | 所属机构(诊所名称或公司名称)、姓名、电子邮箱、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咨询内容 |
| 适用时 | 国家 — 进行海外分销合作咨询时(根据访问位置预先选定,可以更改) |
| 选填 | 职务、每月案例规模、公司类型、主要经营品类、需求类型 — 不填写也可以提交咨询 |
| 自动记录 | 咨询类型、页面语言、接收时间 |
如您直接通过电子邮件咨询,本公司将处理您的发件电子邮箱地址、姓名及邮件内容。
2-2. 使用本网站过程中自动处理的信息
| 项目 | 使用目的 | 处理依据 |
|---|---|---|
| 访问记录 — IP 地址、访问时间、请求的页面、浏览器及设备信息(User-Agent)、来源地址 | 提供网站及保障安全(由托管服务商 Vercel 处理) | 该法第15条第1款第6项(正当利益) |
| 根据 IP 地址推定的国家、地区及城市 | 提示页面语言、在咨询表单中自动选择国家(不予保存) | 该法第15条第1款第6项 |
| IP 地址(提交咨询时) | 拦截过量请求 — 仅在服务器内存中以10分钟为单位处理,不予保存 | 该法第15条第1款第6项 |
| Google Analytics 标识符,访问、页面跳转及事件记录 | 使用统计 | 信息主体的同意(Cookie 横幅) |
本网站从外部内容分发网络(jsDelivr、unpkg)加载页面呈现所需的公开脚本文件,在此过程中,用户的 IP 地址和浏览器信息可能会被传递给相关服务。本公司不接收也不保存上述信息。
本公司不处理该法第23条规定的敏感信息及第24条规定的固有识别信息。请勿在咨询内容中填写此类信息。
3. 个人信息的处理及保存期限
本公司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或已告知信息主体的保存期限内处理和保存个人信息。
| 信息 | 保存期限 |
|---|---|
| 咨询表单及电子邮件咨询信息 | 咨询答复完成后3年(如您在此之前要求删除,将及时删除) |
| 访问记录 | 本公司不另行保存,于托管服务商(Vercel)的日志保存期限届满后删除(服务器运行记录1小时,安全用途记录为 Vercel 政策规定的最短期限) |
| 访问位置推定结果、用于拦截过量请求的 IP | 不予保存(仅在处理请求期间使用) |
| Google Analytics | Cookie 最长2年,分析数据最长14个月(Google 信号数据最长26个月) |
如发生交易,合同及交易记录将依照《商法》《国税基本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另行保存。
4.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本公司仅在本隐私政策第1项(处理目的)的范围内处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未经信息主体事先同意,不会向第三方提供。
但属于下列情形的除外。
- 另行取得信息主体同意的情形
- 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形
- 信息主体或其法定代理人处于无法作出意思表示的状态,或因地址不明等原因无法事先取得同意,且明显为了信息主体或第三方紧迫的生命、身体、财产利益而被认定为必要的情形
- 侦查机关为侦查目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提出要求的情形
5. 个人信息的委托处理及境外转移
5-1. 委托处理
为顺利答复咨询和运营本网站,本公司将个人信息处理业务委托如下。本公司通过各受托人的数据处理协议等委托合同,约定禁止超出委托目的进行处理、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限制转委托等事项,并对受托人是否安全处理个人信息进行管理和监督。
| 受托人 | 委托业务 |
|---|---|
| Vercel Inc. | 网站托管、运行咨询接收服务器功能、处理访问记录 |
| Plus Five Five, Inc. (Resend) | 将咨询表单内容转发至本公司电子邮箱 |
| Google Asia Pacific Pte. Ltd. (Google Workspace) | 运营本公司业务电子邮箱(接收咨询、保存回复) |
| Notion Labs, Inc. | 保存和管理咨询接收记录 |
| HubSpot Asia Pte. Ltd. (HubSpot) | 管理咨询及洽谈记录(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
| Google LLC (Google Analytics) | 分析网站使用统计(同意使用 Cookie 时) |
5-2. 境外转移
上述受托人均在韩国境外(美国等)处理和保管个人信息。为答复咨询而进行的委托处理及保管,本公司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之8第1款第3项,在本隐私政策中公开下列事项后进行转移。向 Google Analytics 的转移仅在您通过 Cookie 横幅表示同意时进行。
| 接收方(联系方式) | 国家 | 转移项目 | 转移时间及方式 | 使用目的 / 保存及使用期限 |
|---|---|---|---|---|
| Vercel Inc. (privacy@vercel.com) | 美国 | 访问记录、咨询表单信息 | 访问网站及提交咨询时加密传输(HTTPS) | 网站托管及咨询接收处理 / 访问记录中,服务器运行记录保存1小时,安全用途记录按 Vercel 政策规定的最短期限保存;咨询信息转发后不予保存 |
| Plus Five Five, Inc. — Resend (privacy@resend.com) | 美国 | 咨询表单信息 | 提交咨询时加密传输(HTTPS) | 转发至本公司电子邮箱 / 发送内容及记录30日后删除 |
| Google Asia Pacific Pte. Ltd. — Google Workspace (googlekrsupport@google.com) | 美国等 Google 数据中心所在国家 | 咨询表单信息、电子邮件咨询内容 | 接收咨询邮件时加密传输 | 保管业务电子邮件 / 咨询答复完成后3年 |
| Notion Labs, Inc. (team@makenotion.com) | 美国 | 咨询表单信息 | 提交咨询时加密传输(HTTPS) | 管理咨询记录 / 咨询答复完成后3年 |
| HubSpot Asia Pte. Ltd. — HubSpot (privacy@hubspot.com) | 美国 | 姓名、电子邮箱、联系方式、所属机构、咨询内容、选填项目 | 提交咨询时加密传输(HTTPS) | 管理咨询及洽谈记录 / 咨询答复完成后3年 |
| Google LLC — Google Analytics (googlekrsupport@google.com) | 美国等 Google 数据中心所在国家 | Google Analytics 标识符、使用记录 | 同意使用 Cookie 后使用网站时加密传输 | 使用统计 / 分析数据最长14个月(Google 信号数据最长26个月) |
拒绝境外转移的方法及影响 — 如您不提交咨询表单,咨询信息将不会被转移。但上述转移属于答复咨询所必需的委托处理及保管,如您拒绝,本公司将难以答复通过咨询表单和电子邮件提出的咨询。如需删除已提交的信息,可发送邮件至 contact@clearmed.co.kr 提出请求。对于向 Google Analytics 的转移,您可以在 Cookie 横幅中选择「仅允许必要」,或随时通过网站底部的「Cookie 设置」撤回同意,从而拒绝该转移;即使拒绝,您使用本网站也不受任何限制。
6. 信息主体的权利、义务及行使方式
信息主体可随时向本公司行使下列权利。
- 要求查阅个人信息(该法第35条)
- 要求更正、删除(第36条)
- 要求停止处理及撤回同意(第37条)
- 要求传输(第35条之2) — 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传输要求对象时
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contact@clearmed.co.kr)或书面形式,向第11项所列的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提出行使权利的请求,本公司将及时(10日内)处理。如依据法律法规,您的请求受到限制或被拒绝,本公司将告知理由。
如您要求更正或删除,在处理完成之前,本公司不会使用或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您也可以通过法定代理人或获得授权的人等代理人行使权利,此时须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身处韩国境外的信息主体还可以行使其居住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如通过上述方式提出请求,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7. 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及方法
保存期限届满或处理目的已经实现,个人信息不再需要时,本公司将及时(5日内)予以销毁。
销毁程序
本公司核查已超过保存期限的咨询记录,并删除保存在本公司电子邮箱及各受托人(Notion、HubSpot 等)处的记录。依据其他法律法规须予保存的信息,将在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与其他信息分开保存,期满后予以销毁。
销毁方法
- 电子文件:以无法恢复的方式删除(包括从回收站永久删除)
- 纸质打印件:粉碎或焚烧
8. 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措施
本公司依据该法第29条采取下列措施。
- 管理措施 — 将接触个人信息的人员限制在法定代表人等必要的最少人数
- 技术措施 — 传输过程加密(HTTPS)、受托服务账户的访问权限管理、咨询接收服务器的允许来源限制、请求频率限制及垃圾信息拦截
- 物理措施 — 本公司不运营自有服务器,遵循受托人数据中心的物理安全体系
9. 自动化决策
本公司不会通过完全自动化的系统(包括人工智能技术)作出对信息主体的权利或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决定。所有咨询均由人工直接审阅并答复。
10. 自动收集装置(Cookie 等)的设置、运行及拒绝
本网站会在用户的浏览器中保存下列信息。必要项目仅保存在用户的设备上,本公司不予收集。分析 Cookie 仅在您于 Cookie 横幅中选择「全部允许」时设置。
| 类别 · 名称 | 目的 | 存储位置 · 期限 |
|---|---|---|
| 必要 · cellogramCookieConsent | 记住 Cookie 选择 | 浏览器存储 · 12个月(之后将再次征询您的选择) |
| 必要 · cellogram-lang、cellogram-lang-choice | 记住页面语言选择 | 浏览器存储 · 直至删除 |
| 必要 · cellogram-geo、cg-film-paused | 临时记住访问国家推定结果及视频暂停状态 | 浏览器会话存储 · 直至关闭窗口 |
| 分析(可选) · _ga、_ga_<ID> | Google Analytics 区分访问者、使用统计 | Cookie · 最长2年 |
拒绝方法
- Cookie 横幅 — 在首次访问时出现的横幅中选择「仅允许必要」
- Cookie 设置 — 随时通过网站底部的「Cookie 设置」更改选择
- 浏览器设置 — 您可以在主流浏览器中拦截或删除 Cookie 及网站数据:
- Chrome:设置 → 隐私和安全 → Cookie 及其他网站数据
- Safari:偏好设置 → 隐私 → Cookie 与网站数据
- Edge:设置 → Cookie 和网站权限 → 管理 Cookie 和网站数据
- Firefox:设置 → 隐私与安全 → Cookie 和网站数据
- 阻止 Google Analytics — Google Analytics 停用浏览器插件
即使拒绝分析 Cookie,您浏览本网站信息及提交咨询也不受任何限制。
11.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为统筹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事务,并处理信息主体的投诉及损害救济,本公司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如下(依据该法第31条,由法定代表人担任)。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姓名:安贤修(Ahn Hyun Su)(法定代表人)
电子邮箱:contact@clearmed.co.kr
地址:首尔特别市 江南区 奉恩寺路 524, B1 171号
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咨询、投诉及损害救济请求,均可向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提出,本公司将及时答复并处理。
12. 权益侵害的救济途径
信息主体为获得个人信息侵害的救济,可以向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韩国互联网振兴院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等申请纠纷解决或咨询等。此外,如需举报或咨询个人信息侵害事宜,请联系下列机构。
-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 — (在韩国境内无需区号)1833-6972 / www.kopico.go.kr
-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KISA) — (在韩国境内无需区号)118 / privacy.kisa.or.kr
- 大检察厅网络犯罪调查团 — (在韩国境内无需区号)1301 / www.spo.go.kr
- 警察厅网络调查局 — (在韩国境内无需区号)182 / ecrm.police.go.kr
13. 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安贤修(Ahn Hyun Su)依据该法第30条之3,作为个人信息安全处理及信息主体权利保护的最终责任人,采取提供个人信息保护所需的人力及预算支持等统筹性管理措施。
14. 未满14周岁的儿童 / 未满16周岁的信息主体
本网站面向专业人士及成年人,本公司不收集未满14周岁儿童的个人信息。如发现收集了未满14周岁儿童的个人信息,将及时予以销毁。
考虑到海外法律法规,本公司亦不会有意收集未满16周岁的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一经确认,将及时予以销毁。
15. 隐私政策的变更
本公司变更隐私政策时,将自生效日7日前起(对信息主体不利或重要的变更,自30日前起)在本页面公布变更内容及生效日期,并以变更前后对照的形式予以告知。如您提出要求,本公司将提供此前的隐私政策。
修订记录
- 2026年10月5日生效(2026年9月28日公告) — 本次修订
- 2026年5月25日生效 — 制定
本次修订的变更前后对照
|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1. 处理目的 | 答复咨询及后续销售、洽谈,介绍医疗器械、化妆品信息及临床数据,发送广告性信息(可选同意) | 答复咨询及交易洽谈、网站运营及安全、便利功能、使用统计(同意时)。删除发送广告性信息的目的 |
| 2. 处理项目 | 必填项目中含国家/地区,选填项目中含网站 URL、是否同意接收广告 | 更正为咨询表单的实际项目(新增5个选填项目,删除网站 URL)。新增自动处理的信息(访问位置推定、用于拦截过量请求的 IP)及处理依据 |
| 3. 保存期限 | 访问日志3个月(《通信秘密保护法》)、分析 Cookie 最长26个月、接收广告的同意信息 | 访问记录遵循托管服务商的保存期限,位置推定及拦截用 IP 不予保存,分析 Cookie 最长2年、分析数据最长14个月 |
| 5. 委托处理及境外转移 | Vercel、Google(Analytics、Fonts)、NAVER | Vercel、Resend、Google(Workspace、Analytics)、Notion、HubSpot。公开境外转移的项目、时间、方式、保存期限及拒绝方法。删除实际并无委托的 NAVER、Google Fonts |
| 6. 权利行使 | 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请求,撤回接收广告的同意 | 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提出请求,要求停止处理及撤回同意,新增韩国境外信息主体的权利说明 |
| 7·8. 销毁及安全措施 | 转移至单独数据库后销毁,内部管理计划、运行杀毒软件等 | 按保存位置(电子邮箱、受托人)分别删除,更正为实际实施的保护措施 |
| 10. Cookie | 会话 ID、保持登录状态的 Cookie | 实际存储的项目(Cookie 选择、语言设置等)及通过「Cookie 设置」进行更改的方法 |
| 12·13. 救济及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 针对公共机构的行政复议说明,罗列经营者及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事项 | 删除不适用的行政复议说明,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0条之3的条文进行整理 |
| 15. 变更 | 在网站公告栏发布 | 在本页面公布、变更前后对照、修订记录 |
| 其他 | 「草案」「建议咨询律师」字样 | 删除(定稿)。新增以韩文版本为准的规定 |